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简介:
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(简称省基金)用于资助自然科学领域定向性基础研究,立足辽宁目标,注重培养和造就中青年科研人才,以促进辽宁省科技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
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委员会(简称省基金委)负责基金的资助和管理工作,并实行“单位申报、专家评审、择优资助、归口管理”的原则。
省基金包括自然科学基金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(简称博士启动基金)和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基金(简称青年人才基金)等三个类别基金,以及其他专项基金。
省基金委鼓励有关项目单位按照下述原则提出科研项目申请:
1.
突出辽宁目标。鼓励为辽宁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、为辽宁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发展服务的创新。
2.
坚持有所为,有所不为。围绕辽宁目标,选准切入点,抓住若干重大定向性基础研究项目,实现局部跨越式发展。
3.
充分发挥我省学科、人才、基础条件、资金优势,依托优势学科和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,激励科技人才技术创新。
4.
坚持与国家基金项目相衔接。鼓励承担国家基金项目,鼓励消化国家基金研究成果,为实现辽宁目标服务。
5.
坚持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并举。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实用化高科技的科研究创新,避免低水平重复和无效模仿。
省基金委受理具备下列条件科研项目的资助申请:
1.
符合省基金项目指南要求,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及应用前景,能充分利用我省资源和产业优势,有望站在学科前沿或具有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潜力,能够对我省科技、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较大促进作用;
2.
学术思想新颖,创新性强,立论根据充分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具体,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、可行,可望在2-3年内取得重要进展。
3.
有稳定的研究团队,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多半成员为中青年科研人员,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。所在单位能提供基本的研究条件。
4.
经费预算实事求是。
申请各类基金的基本条件:
1.
自然科学基金:申请者必须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且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的科技人员。申请者申报与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。
2.
博士启动基金: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,获得博士学位3年之内,未承担过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。该基金只能获得一次。
3.
青年人才基金:申请者必须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,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,科研经历丰富,科研成果显著,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。